浙江新课改高考考试费标准公布 按30元加收或减收
2008-06-03 16:55:06每日商报文章作者:崔丘
昨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其中规定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后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的,每门每人次按30元加收或减收。
日前,省教育厅向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递交了《关于商请核准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后有关收费问题的函》得到了复函,这意味将在2009年全面实施新课改高考的考试收费
有了新标准。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按3+X的4门科目核定)仍保持现行标准不变,即每人次110元;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后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的,每门每人次按30元加收或减收,按每次考试计收。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以及各院校经国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含保送生、小语种)考试、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招生考试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次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