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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4:13:3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治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历证书,证书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736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联系电话:029-33733333,33732266。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投档比例: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七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院有权调配招生计划。

  第十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入校,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组织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金。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录取 志愿 中招计划 教学计划 志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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