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23:05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陕西省咸阳市秦皇中路(原西兰路)5号。

  第六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建校59年来,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文结合,专业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机械工程、数控工程、电气工程、材料工程、信息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文科学与土木工程9个系和基础、体育、继续教育3个部。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09年我院33个专业面向16个省市计划招生420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监察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第九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①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②其它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③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学科竞赛获奖者、发明创造获奖者、文体特长生等)。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五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七条①学费: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每年4500元;其余专业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650元。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八条奖贷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四等奖150元。④国家助学金:特困生2500元/年,一般贫困生1500元/年。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咨询方式

  第十九条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33152165、33152169、33152175、33152176。②QQ咨询:281643509、513763750。③E-MAIL:ZSB388@163.COM。④学院网址:WWW.SXPI.COM.CN;招生就业网址:ZSW.SXPI.COM.CN。

  第七章其它须知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3月25日

 

[标签:录取 志愿 录取查询 录取通知书 启蒙教育]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