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7年高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9-06-16 14:10:22腾讯教育
陕西2007高考本科录取分数线最终敲定。具体分数线为:
2007年高考本科录取分数线最终敲定 | ||||
科类/批次 | 一本 | 二本 | 三本 | 高职大专 |
理科 | 527 | 490 | 370 | 290 |
文科 | 567 | 530 | 430 | 320 |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67分理工类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530分理工类49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430分理工类37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320分理工类290分
提前单独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