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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生招生简章

2009-08-31 20:20:18网络资源

  北京林业大学于1952年建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独立设置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我校,成立城市及居民区绿化专业。学校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56年开始招收留学生。1960年被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69年,学校被迫迁往云南,辗转十年,于1979年返京复校。1982年国务院批准我校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211工程”首批建设的41所高校之一,2000年2月直属教育部管理,同年6月批准试办研究生院,12月进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的22所高校行列。2001年1月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2003年11月被国家列为“211工程”“十五”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5月通过教育部评估,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成为全国56所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05年被国家列为42所具有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之一。

  学校发展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与关怀。1965年,董必武同志为学校题词。1984年5月,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北京林学院”校名。2002年学校50周年校庆时李鹏同志亲笔题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再造秀美山川培养人才”。近年来,李岚清、姜春云、陈慕华、贾庆林、钱其琛、何鲁丽、许嘉璐、陈至立、张思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周济、周生贤等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校已经从单科性的林业院校发展成为以林学、生物学、林业工程学为特色,农、理、工、管、经、文、法、哲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为主,继续教育、留学生培养为辅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12个本科教学学院,40个本科专业,生源范围遍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2005年底在校本科生13257人,研究生242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4953人。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35个博士点,73个硕士点,还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8个学科门类的22个一级学科,学科点拥有量处于农林院校前列。现有森林培育、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木遗传育种、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03年在全国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整体水平评估中,我校林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位居全国之首。2001年以来,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3篇,位居全国林业高校之首。2004年,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专业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95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610人。教师中来自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占61.2%。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5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与技术重点培养对象人选1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5人。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理事、执委、委员以上职务的教师有20多人,在国内二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有130多人。教师中,有1人获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1人获国际环境突出贡献奖,1人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11人获全国或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2人获高校青年教师奖,4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5人获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6人被纳入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19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1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12人获刘业经教授基金奖等。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成果丰硕。建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野外台站、3个教育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林业局定位观测站。有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中国防治荒漠化培训中心、全国林业进口教材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2000年以来,科研总经费为1.8亿多元,其中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522项,科研经费1.6亿多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0余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6项;发表学术论文4100余篇,被SCI等三大检索机构收录420余篇。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了以三倍体毛白杨、四倍体刺槐、名优花卉、地被植物等优良品种研发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毛白杨产业受到朱?基总理和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关怀,对三倍体毛白杨科研、推广示范等工作做了具体批示,并给予专项拨款。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教学改革成果丰硕,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继1989年获得国家首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之后,近年来,连续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和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课程7门,北京市教学名师1名。2002年以来,我校园林专业学生在国际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和国际建筑师及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中,有12人次获得金奖。在北美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我校两队分别获MeritoriousWinner奖、HonorableMention奖。有3名学生获全国挑战杯铜奖,2名获首都挑战杯特等奖,9名获一等奖,37名获二、三等奖。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有1人获特等奖,24人获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有9人获全国一等奖,6人获全国二等奖。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90%以上。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近5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和一批外国留学生,其中包括12位两院院士(与林业行业相关的共有18位院士)以及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等12名省部级领导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和管理干部,他们为中国林业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2004年,我校教师关君蔚院士和校友王涛院士囊括首届“林业科技重奖”个人奖;以院士为主的8名教师和校友获得首届“林业科技贡献奖”,占获奖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校本部现有校园面积675亩,正在建设的鹫峰校区占地面积750亩,学校实验林场占地面积10870亩,学校总占地面积12295亩。截至2005年7月,学校校舍总面积66356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30421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平方米。教室面积53606平方米,生均3.35平方米。拥有单价800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17352台件,价值16976万元,生均9597元。学校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490台件,价值6900万元。新建的图书馆纸质藏书达121.26万册,电子资源库16种,各类电子图书总计71.3万种。建成了“千兆骨干、百兆桌面”的数字校园网络。

  学校主办有《北京林业大学学报》、《中国林学(英文版)》、《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风景园林》等4种期刊,其中《北京林业大学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唯一被美国《工程索引》(EI)收录的中国农林类科技期刊,先后荣获第二届和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百种重点期刊奖。2004年在全国林业期刊中,影响因子排名第一,在全国高校学术期刊(自然科学)位居第三。此外,还有秘书处设在我校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主办的《中国水土保持科学》期刊和与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合办的《中国林业教育》。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和开放办学。我校先后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非政府组织建立了教育与科技合作关系,授予十余名外国学者为名誉教授,每年聘请百余位外籍专家来校讲学。2000年以来,共举办了21次国际学术会议,接待国外专家学者千余人次,派出大量教师出国交流合作,执行国际合作项目30余项。2003年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联合办学,培养草业科学(草坪方向)专业本科生,已有80名学生顺利进入学业。学校还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中国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际竹藤中心、北京林业干部管理学院等单位实行联合办学和科教合作,参与发起成立北京学院路高校教学共同体,拓宽了教学空间,实现了校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后勤和工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先后获得了“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北京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单项奖”、“首都精神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校团委连续11年被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学校1996年通过了北京市“文明校园”评估,1999年被中国教育工会授予“高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获得“北京市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校工会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模范教职工之家”和全国“模范教职工之家”。2002年被首都绿化委员会评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2005年校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目前,学校正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林业和环境科学为特色的高水平、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具有优秀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的学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教风和“笃学博闻、善思慎行”的学风。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创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09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资格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文理兼招。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类型
招生
计划
具体项目&要求
西洋乐器
13人
小号或短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萨克斯、双簧管、单簧管、巴松、长笛、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
用五线谱识谱视奏,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
民族乐器
14人
二胡、唢呐、笙、大阮、中阮、柳琴、琵琶、古筝、扬琴、笛子、大提琴、贝司、打击乐
能熟识简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
舞蹈
8人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声乐
5人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能够担任独唱者优先,五官端正,擅长表演。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说明:

  (1)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公布的总计划范围内略有浮动,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3)除架子鼓、排鼓、定音鼓、堂鼓等常用打击乐及扬琴外,其余乐器均需自带。

  (4)自带服装、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需伴奏者请自备乐器或伴奏带(磁带、CD均可)。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08年11月10日––2009年1月10日)。凡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请于2009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至: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2)所获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2、现场报名:部分未能及时报名的考生也可在测试当天携带身份证、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报名现场面报(主楼二层平台)。

  四、测试时间和内容

    1、时间:2009年1月17-18日(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各项目具体测试地点考前通知)。考试费180元,测试当天交纳。

  3、内容:

  (1)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2)舞蹈: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3)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听音、视唱。

  五、合格认定

  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并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对入选考生发放合格通知书。

  六、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1、确定合格名单:在综合考察考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结果,结合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

  2、签订协议书:被我校确定为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者,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入学志愿协议书》。对于设置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3、录取原则:已与我校签订《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入学志愿协议书》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达到北京林业大学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4、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时,在其高考成绩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月10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2、测试时间:2009年1月17-18日(部分未能及时报名的考生也可在测试当天现场面报)

  3、成绩查询:2009年1月底(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九、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大学 招生简章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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