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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高招录取照顾政策有五项调整

2009-09-14 07:06:57网络资源

  随着“平行志愿”投档这一录取新模式的推行,我省高招录取照顾政策也要进行相应调整。由于今年高考时间已经临近,所以对今年的高招录取照顾政策不做太多改变,下一阶段有关部门将就此征求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意见,然后经省招委会专门研究确定,再向社会公布,大的变动将在2010年开始施行。对于今年参加普通高考高招的考生来说,录取照顾政策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调整。与往年相同的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可在海都资讯网上查询。

  调整1: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在征求志愿时报考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今年不再单独设报考批次,将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调整2:思想品德突出可享受照顾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在6月底前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去年这一项录取照顾政策只适用于在闽高校,今年改为适合于全部招生院校。

  调整3:平行志愿报考部分专业可加20分

  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下同)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上述同类专业时,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调整4:征求志愿后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

  经征求志愿录取后,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顺序),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调整5:平行志愿下加分不进入排序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今年适用于在闽高校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该项目加分不作为固定加分进入排序,只是在检索考生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此外,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限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考生)须在5月25日之前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上交当地高招办汇总,逾期不受理。考生若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照顾分值。考生只要享受一项照顾加分政策后,就不能再享受其他加分政策(含固定加分和选择性加分)。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名单必须由省高招办和考生所属设区市、县高招办、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标签:高招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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