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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2009-11-25 17:42:46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高考

一、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内含12个博士点),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1999年,文学院正式面向社会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该专业下设“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影视评论与编导”两个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属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节目制作”与“戏剧影视文学”3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去向是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及其他单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2名(女生14名、男生8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8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09年12 月30 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2010年1月1日起开始考试。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配音带最好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0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咨询网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

  点击查看: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简章细则:

  一、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二、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三、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四、南京师范大学摄影专业(含新闻摄影方向)2010年招生简章

  五、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

  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相关链接:

  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音乐类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标签:师范 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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