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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学院2010年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招生简章

2009-12-29 15:10:06江西中医学院

  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学院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建校50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昌西郊梅岭山麓,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面积2308亩,校舍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20万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76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07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289人,江西省名中医26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4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被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设有20个本科专业,2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形成了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办学体系。

  学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人事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3个,江西省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江西省重点学科10个,江西省领先医学专科8个,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近5年,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72项,省部级项目312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3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1项,新药证书12项。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介绍

  音乐治疗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5年2月设立,系我国率先独立设置的本科音乐治疗专业。

  江西中医学院支持音乐治疗学科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与音乐特殊教育、科研、临床创新基地。现已建成的科研与实践平台有“江西中医学院音乐治疗研究中心”, “双惟创新基金”、“大学生双惟创新实践基地”、“双惟爱心艺术团”等。研究中心建有音乐治疗室、音乐治疗实验室、音乐心理催眠治疗室、音乐欣赏体验室、感知觉统合训练室、歌唱体验室、瑜珈与舞蹈训练厅等。专业所在的音乐学学科组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70%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拥有全国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专家,全国、江西省优秀艺术指导教师奖获得者,骨干课教师均为心理学专家、嗓音主任医师、康复医学专家及省级教学名师等。此外还聘请了国内外著名音乐治疗家、音乐心理学家为兼职教授。专业学生参与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江西省大学生艺术节一等奖”等荣誉。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系统的大学文化素质、扎实的音乐理论、严格的音乐技能教育,以及在音乐治疗临床实践领域的训练和专业教育等。学生毕业后能胜任音乐治疗师,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师,心理咨询师、嗓音保健,艺术管理工作者,应用音乐艺术科研工作者等工作。

  对符合毕业资格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招生对象

招生名额

 

音乐学

(音乐治疗)

四年

本科

文学士

文科

60

(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2、本专业2010年面向山东、河南、湖南、黑龙江、广西、河北、福建、江西等8省(区)招生60名。

  四、报名与专业考试

  (一)报名

  1、报名费150元/人。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3、江西省、福建省考生按各省招办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以上两省音乐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考点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黑龙江

2010..1011

2010..12

黑龙江东方学院

河南

2010..2324

2010..25

郑州大学南校区

湖南

2010.2.62.7

2010.2.8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河北

2010.2.1819

2010.2.20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2010.2.21--22

2010.2.23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山东

2010.2.2324

2010.2.25

济南商贸学校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当地考试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

  A专长类 任选1科或多科(占专业成绩的65%):

  声乐——不同类型的歌曲2首备考。

  器乐(含吉他)——不同类型乐曲2首(可含一首练习曲)备考,考生选考器乐不得超过两种。

  舞蹈——2段不同类型的舞蹈备考。

  作曲(含电脑作曲)——和声连接或音乐动机歌曲写作。

  B素质类(占专业成绩的35%)

  听音、视唱能力:抽卷面试2条各4小节以上。

  表达与沟通能力:即兴演讲与答问,3分钟。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予寄发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2010年4月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专业成绩。

  五、录取办法

  1、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文科生,考生需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名次为分省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录取时,若遇上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在同一专业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学费:92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七、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711952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 邮编:330004

  网址: www.jxtc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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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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