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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香港岭南大学内地招生信息一览

2010-03-22 15:34:11本站原创

  我校2010-11年度全日制本科课程现开始接受内地学生申请入学,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1日。所有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持其它学历的学生也可以递交入学申请,详情请浏览此网页www.LN.edu.hk/admissions/da /nonjupas, 大学将按其情况个别审批。

  重要日程


  2010年3月15日

  接受入学申请

  2010年4月30日

  书面申请截止日期

  2010年5月31日

  网上申请截止日期

  2010年6月下旬

  于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

  2010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于内地指定城市举行面试,详情请留意本网之“最新信息”

  2010年7月上旬

  于网上公布录取名单;获录取学生缴交学费;办理来港签证

  2010年8月22日

  学生抵港办理入学注册及参加大学迎新活动

  2010年9月1日

  开课日

  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教育部议定,2010年香港大专院校于内地招收高中毕业生,申请户籍须属以下25个省市:

  四川、湖北、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云南、贵州、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及安徽

  具上述地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可凭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申请入读岭南大学。我校会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省市招生,文理兼收,并没有对个别省市或课程划出不同配额。

  申请入学的内地学生须完成或即将完成高中三年级学业,并须于应届内地高考取得良好成绩。申请人也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岭大录取时主要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报读课程志愿、英语水平、面试表现及配合相关课程的具体要求等,择优录取。

  我校提倡博雅教育和全人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音乐和社会服务等课外活动。在上述各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例如于省级或以上运动比赛获奖),其入学申请可获特别考虑,欢迎具有优秀课外活动成就的内地同学申请入读岭南大学。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持其它学历的学生可循“直接招生”途径递交入学申请,详情(英文)请浏览此网页 www.LN.edu.hk/admissions/da/nonjupas,大学将按其情况个别审批。

  * 保送生申请暂不考虑

  入学申请

  我校收生方法是自主独立招生,学生直接向我校报读本科课程。申请人报读我校课程并不影响申请人在统招的选择。此外,申请人可以网上或书面递交申请,两者只需二择其一,不用重复申请。重复申请将不获受理,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如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申请表,恕不受理。

  一. 网上申请 (截止日期:2010年5月31日)

  请按登入网上申请系统并按网页指示进行网上申请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递交三个申请,每个申请可选择一项拟修读课程(申请人首个付款递交之申请将被视作第一志愿,第二

  个付款递交之申请将被视作第二志愿,如此类推)

  申请人可以一般国际通行信用卡(VISA或万事达卡)于网上缴付报名费

  网上缴费如获银行接纳,申请人会即时透过屏幕得悉网上缴费已获接纳。我校教务处亦会发出一封电邮通知书到申请

  人所登记的电邮地址作为确认

  网上报名费:每个申请为港币100元

  二. 书面申请 (截止日期:2010年4月30日)

  步骤一   填写申请表


  电邮予 MLadm@LN.edu.hk 索取申请表或亲往岭南大学教务处(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香港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索取

  步骤二   缴付报名费

  书面申请人可以下列方法缴付报名费港币400元:

  方法一:银行汇票

  申请人可于内地银行,先购买港币400元的汇票,汇票资料如下:

  汇票收款人:“岭南大学”或“Lingnan University”

  收款城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

  汇票款项:  港币400元(申请人请于汇票原件背面写上:学生姓名及“所属户籍省市”)

  方法二:到香港东亚银行缴付现金港币400元

  到香港任何一间东亚银行,将款项存入岭南大学的账户,并要求银行在存款单填写下列资料:

  账户名称:  岭南大学

  账户号码:  015-514-40-42677-6

  缴费编号:  09/10M

  支付金额:  港币400元(请于存款单上写上学生姓名及“所属户籍省市”)

  步骤三   递交入学申请表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并于截止日期2010年4月30日或以前(以邮戳上的日期为准)连同下列材料(1, 2, 3及4)寄交我校教务处:

  1.

  填妥之申请表正本;

  2.

  内地身份证复印件;

  3.

  在申请表(项目五)内提及之奖项或其它资历证明复印件;及

  4.

  报名费(港币400元)证明,如内地银行汇票或直接存款香港银行收据原件。

  我校于收到申请表、缴费证明正本及所有证明文件副本后两周内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书收讫通知。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

  两周内仍未收到通知,请即电邮 MLadm@LN.edu.hk 通知我校。

  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有关银行存款或转帐涉及的手续服务费必须由申请人支付。

  2.报名费如以银行汇票缴交,必须将汇票原件连同填妥之申请表及其它材料寄交岭南大学教务处,其申请方会获受理。

  3.报名费一经缴交,恕不退还。

  4.恕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电汇。

  5.书面申请人宜自行复印缴费单据以作存檔。

  6.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申请人如于接近截止日期寄出申请表,请以快递方式邮寄我校。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 31日。所有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7.我校将按申请人之学历及资历择优面试。面试将于2010年6月下旬举行,详细安排及面试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内地招生网页之〝最新信息〞公布,恕不个别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申请结果

  获录取学生将于2010年7月初收到电邮及书面通知,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办妥入学手续。申请人如于7月7日前未接获录取通知,可当作落选论。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内地生若已获在内地自主招生的香港院校所录取并接纳有关学籍,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录取。

  联络方法

  电邮:MLadm@LN.edu.hk

  网址:www.LN.edu.hk/reg/info/mainland

  电话:(852) 2616 8750

  传真:(852) 2572 5178 或 2454 4379

  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香港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教务处

[标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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