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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首次填报志愿12日开始 照顾对象须申报

2010-05-10 10:19:10北京青年报

  记者昨日从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高考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所有具有照顾对象资格的考生,均要在首次志愿填报时提交相关信息。

  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次志愿填报不再采集照顾对象信息,具备相关照顾对象资格的考生,在选中相应选项后,要到报名单位确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有效。据了解,具有照顾对象资格的考生包括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军人称号的退伍军人;烈士子女;科技发明者;单科优胜者;残疾青年;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相关人民警察子女;相关军人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等。

[标签:高考 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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