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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0-10-13 16:27:46


  五、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学生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顺序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填报我校。学生报考专业应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为参照。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录取时可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中高考成绩录取条件,优惠政策分为A档和B档: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学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B档:对自主复试成绩特别优秀、且在中医药学专业方面确实具有培养潜力的成绩突出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我校予以录取,专业服从我校安排。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时间安排:

2011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语音电话:010-64286211、64286297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九、保送生:

  凡申请我校保送生的考生,在本人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基础上,申请和选拔程序按照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各项要求,详细信息请参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请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高考网整理了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简章,以供参考。

  查看:2010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查看:200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尽在高考网自主招生频道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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