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考系列手册 > 体育招生 > 2012年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2012年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来源:《高考志愿填报胜经2012》 文章作者:张艺执 2012-02-20 19:25:25

[标签:志愿填报 填报指导 报考技巧]为便于阅读,您可以使用键盘左右键(← →)进行翻页

  随着2012年高考的临近,志愿填报也开始受到高三家长的关注。对于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很多人都将其称为第二次高考,也有许多过来人坦言“考得好 不如报得好”。不论如何,将高考归结为“七分成绩定,三分志愿拼”是不为过的。高考志愿填报成功了,将会锦上添花。下面就跟着《高考志愿填报胜经》的作者张艺执老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志愿填报吧!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生办将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向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2)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招生高校须于当年4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提高。

  (3)未经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