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3年 > 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大学 2012-12-17 11:11:43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创新潜质且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确认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00:00至2012年12月28日24:00。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于左侧装订并不得另加封面):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自荐报告(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编:610065),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13年3月16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在四川大学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全面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加10分。

  2、考核测试结果“合格”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加5分。

  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包括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于该批次填报上述专业无效;考生电子档案一旦于该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满足上述录取原则,则考生无法参加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五、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六、信息核对及成绩反馈

  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须于2013年7月1日前登陆“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并将高考志愿及高考成绩进行反馈。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附则

  1、考核测试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5、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6、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 www.scuzjc.net(公众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相关阅读: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网

四川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3年自主招生三大联盟报名入口:北约 华约 卓越

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联盟测试公告:北约 华约 卓越

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联盟测试公告解读:北约 华约 卓越

2013年自主招生三大联盟考试科目汇总:北约 华约 卓越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