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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首次写入教育部高招工作规定

2013-05-27 10:47:00潇湘晨报文章作者:胡力丰 刘海燕

  5月22日,教育部公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随迁子女异地高考被首次写入工作规定。这也是三年来对该规定的首次修订。教育部在新版《规定》中明确提出,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公布的办法执行。

  教育部同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高考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方案。

  在招生计划方面,新规定要求,“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而且“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

  今年高考对享受录取优惠的考生也加大了公示力度,公示信息更加完整。此前,教育部要求各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相关考生时只需公示名单。今年新规要求,公布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享受照顾政策类别、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相应项目等内容。

  同时,教育部强调,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或者提高对女生的录取要求。新规中也提到,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而在此前不久,国务院专门部署,要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今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这对湖南这个中部省份的高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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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招 高考 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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