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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4年 > 天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探索“多元评价、综合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选拔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天津大学2014年在自主选拔整体方案中推出“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计划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中学生;

  2、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中学生;

  3、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中学生。

  二、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请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与其它材料一起寄送至我校。

  注:考生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可查看邮寄材料是否送达、初审结果、测试安排等信息。

  2、材料准备

  1)报名表需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2)报名表后附高中成绩单(需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及其他材料;3)所有申请材料需订成一册,且第一页为自主选拔报名表,申请材料邮寄到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过期无效;4)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3、初选

  由天津大学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学科特长人才选拔计划”的人选名单。

  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tju.edu.cn)及报名系统里公布。

  4、考核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

  1)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中学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学生,需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即卓越大学联盟联考),笔试单独划线,笔试合格者参加天津大学组织的面试。

  三、优惠政策

  经天津大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满足第一专业。化学获奖者限报化工、材料、生命、环境等与化学相关专业。

  2、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上30分,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化学获奖者限报化工、材料、生命、环境等与化学相关专业。

  3、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上30分,即可录取。该类考生限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软件工程专业,面试时加试计算机程序设计,入校后编入天津大学ACM大赛队,参加规定的业务学习。

  4、符合条件的学生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徒手画测试在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笔试成绩发布后进行。

  四、后续培养

  天津大学将为本计划学生入校后提供丰富的学习、实践、实习、海外交流机会等培养措施和成长环境,成绩优异者可进入天津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试验基地“求是学部”学习;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异者可实行硕博连读。

  五、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8日至12月26日。

  2、材料寄送时间:2013年12月3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计划是天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整体方案的一部分,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二教学楼106室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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