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小语种招生简章 >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外语类专业(小语种)提前测试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外语类专业(小语种)提前测试招生简章

2013-12-26 16:03:58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是具有近九十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2014年我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5个普通本科专业继续开展提前招生测试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英语30人,日语30人,朝鲜语30人,法语30人,德语30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全国统考报名条件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应试语种为英语,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外国语学校或省级规范化学校学生,外语学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力,年级综合排名前10%(我校优秀生源基地排名前20%);

  3.英语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5%、经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直接推荐。

  三、推荐方式及报名方法

  1.我校采取“中学校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接受报名申请。

  2.中学校荐名额。各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优秀生源基地中学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中学见本招生简章后,请及时向本校学生公布(除生源基地中学外,我校不再单独发函通知中学,请根据本简章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即可)。

  3.考生网上报名及准备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小语种招生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中“专业志愿”一栏可在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中选择一个或两个专业填报。考生需下载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小语种招生个人陈述表》(附件2)。

  4.中学需出具汇总表并严格做好公示工作。考生所在中学需在《报名表》填写推荐意见,下载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小语种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学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推荐次序等信息与我校招生简章一并在校内公示。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22:00时,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我校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7日(以收到邮戳为准)。请中学将上述材料及考生的有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小语种报名”字样。

  6.我校将于2014年1月25日前,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获得测试资格学生名单并通知具体测试事宜,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小语种招生测试拟定于2014年春节后进行,测试地点统一安排在青岛。

  2.考生方式和内容。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学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为面试,主要进行英文水平测试(包括英文朗读、口译、问答)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

  五、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设调剂,每个专业确定的合格考生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进行公示。

  六、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全国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且在特殊批次或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到指定专业学习。除英语专业外,其他小语种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但可以通过学校实行的选课制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如果学习其他专业课程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可以提出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双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

  七、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招生工作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教务、招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纵容、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的中学,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八、其它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外语类招生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外语类专业招生测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我校不组织任何针对外语类专业招生测试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提供任何资料。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E-mail:ouczsb@ouc.edu.cn

[标签:招生简章 小语种]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