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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9 15:43:20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2016招生章程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现制定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创始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秉承“厚德崇信博学尚技”的校训,以打造花园式校园为目标,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多技能、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全力培养和输送目前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西靠职教园区,南倚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邻郑州中原西路景观大道,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35%。学校设三院四系两部:即信息学院、财经学院、国际学院、艺术系、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附属中专部。学院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数控机床实训室、汽车实训室、建筑施工技术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环境艺术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表演室、会计模拟室、客房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导游实训室、画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第三章2016年招生计划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培养层次

  1软件技术(软件工程师方向)

  2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3计算机应用技术(硬件工程师方向)

  4计算机应用技术(网页设计和平面设计双设计师)

  5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方向)

  6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方向)

  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维护与管理)

  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运营管理)

  9物流管理

  10市场营销

  11酒店管理(涉外酒店)

  12酒店管理(酒店营销)

  1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4建筑工程技术

  15建筑工程技术(项目经理)

  16建筑工程技术(项目工程师)

  17工程造价

  18数控技术

  19机电一体化技术

  20汽车运用技术

  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2会计

  23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24电子商务

  25金融管理

  26财务管理

  27环境艺术设计

  28音乐表演

  29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品牌设计与制作)

  30人物形象设计

  31广告设计与制作

  备注:1.学制统一为三年制统招专科;

  2.住宿费为600—1900元;

  3.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和录取情况相应调整。

  第四条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的中职学生)

  第五条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在河南省阳光高考平台等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考生均须通过现场确认环节。

  第四章体检要求

  第六条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要求。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七条考生录取成绩为考试成绩(艺术生为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第八条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毕业和就业

  第十一条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奖、助、补、贷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三条奖、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勤工俭学(给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

  第八章、纪律以及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招生工作,做到“十严格”,认真落实“十严禁”。

  第二十四条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第九章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

  邮政编码:450121

  联系电话:(0371)6496256764962019

  招生网址:http://www.zxxyedu.com

  到校路线:郑州火车站或中原路乘12路公交车至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标签:2016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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