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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四川高考 > 四川高考信息 > 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2018年起实施(3)

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2018年起实施(3)

2016-09-22 14:48:28四川省教育厅

  五、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当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 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约占15%,B等级约占30%,C等级约占30%,D等级20%左右,E等级不 高于5%。

  (二)成绩使用

  1.高中学生毕业认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高校招生录取。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其他。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 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成绩证明,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 考试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财政拨款和收取考试费,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要配置专门人员负责考务工作。

  (二)确保命题质量

  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加快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严格考试管理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加强安全保 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学生学 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普通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 分。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 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开设多样化课程教学需要。省教育厅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 进行评估。

  七、其他

  本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标签:四川资讯 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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