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5-29 07:59:25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2.国标代码:51009,在陕招生代码:8136

  3.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6.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7.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大道东段003号

  邮编:712000         学校网址:http://www.xdpxedu.com

  8.招生咨询电话:029-84290440、33199988

  二、学院简介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成立于1957年,与西安技师学院(成立于1954年,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陕西省首批技师学院等)两校一体,共同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培养具有高职学历和高级技能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学院设有机电技术系、电气技术系、现代服务系3个系,各类学制教育在校生近5000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

  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及文化基础、职业能力测试;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与咨询、考生的报名与录取,以及其它招生常规工作等;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2.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达到陕西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录取,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生符合所在陕西省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六、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文史类、理工类 5500元/年;

  住宿费: 1000元/年(6人间)。

  七、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奖助学金:

  ①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②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最高享受6000元/年的资助金;

  ③学校奖学金:200元/年—1000元/年;

  ④励学奖学金:最高奖学金每人1000元;

  ⑤中国西电集团励志奖学金:最高奖学金每人6000元;

  ⑥豪特电器专项奖学金:最高奖学金每人2000元;

  ⑦腾润电梯专项奖学金:最高奖学金每人1000元等。

  2.勤工助学: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为贫困生提供校内或校外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附则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2.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公布生效。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大学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