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03 15:11:17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第一条  学院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3798;湖北招生代码:9518。

  第二条  学院地址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邮编430064;

  学校网址  http://www.hbcszyxy.cn

  招生电子邮箱:530598978@qq.com。

  招生联系电话:027-88117970(传真)  027-8811607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第六条  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3、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学院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专科艺术类(特殊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年800—1320元。2018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九条:奖助学金情况: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贫困学生顺利报到入学,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岗位及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尝、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公办学校的优势。

  第十条  毕业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标签:2018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