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
2018-10-25 18:15:42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说 明
1.“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指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主管部门: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县级侨办审查盖章;台湾省籍考生由县级统战部审查盖章。
3.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
4.此表为表样,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A4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