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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纳光电子前沿科学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2018-11-15 15:58:40教育部

  北京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前沿科学中心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教技〔2018〕10号)要求,在你校组建培育基础上,教育部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组织专家对纳光电子前沿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立项建设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教育部决定予以立项建设。

  请你校以建成具有国际“领跑者”地位的创新中心和人才摇篮为目标。一是完善建设规划,根据建设目标,认真研究吸纳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创新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二是落实政策保障,强化主体建设责任,按照建设申请报告内容要求,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给予中心系列政策支持和相应人财物自主权。三是加大建设力度。把中心建设作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双一流”建设规划布局,汇聚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发挥学科群优势,面向世界汇聚一流人才团队,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区,率先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在关键领域自主创新中发挥前沿引领作用。


  教育部

  2018年9月27日

[标签:教育部发布 招生计划 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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