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9-01-21 16:37:34中国高校之窗
西南政法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收项目:田径、排球
(二)总计划为43人,分项目参考计划:
项目 | 小项(位置) | 性别 | 计划(人) |
田径 | 100、200、400米 | 男 | 0-3 |
铅球、铁饼、标枪 | 男 | 0-3 | |
跳远、跳高、三级跳远 | 男 | 0-3 | |
110米栏、400米栏 | 男 | 0-2 | |
800、1500、5000、10000米 | 男 | 0-2 | |
全能及其他项目 | 男 | 0-2 | |
铅球、铁饼、标枪 | 女 | 0-3 | |
三级跳远、跳高、跳远 | 女 | 0-3 | |
100米栏、400米栏 | 女 | 0-2 | |
100、200、400米 | 女 | 0-3 | |
800、1500、5000、10000米 | 女 | 0-3 | |
全能及其他项目 | 女 | 0-2 | |
排球 | 主攻 | 男 | 0-2 |
副攻 | 男 | 0-1 | |
二传 | 男 | 0-1 | |
接应 | 男 | 0-1 | |
自由人 | 男 | 0-1 | |
主攻 | 女 | 0-2 | |
副攻 | 女 | 0-2 | |
二传 | 女 | 0-1 | |
自由人 | 女 | 0-1 |
注: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文化单考的一级运动员还需结合文化统一考试成绩情况),并结合学校项目设置以及场上位置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予以确定。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