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3)
2019-03-26 15:46:06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
7能力测试
1.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并到我校参加能力测试。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将不安排考位。
2.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包括外语测试(满分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25分)。能力测试成绩由上述两部分相加而成。外语测试包括中学阶段所学外语语种(应与高考报名所选语种一致)的口试以及其他一种外语的模仿。中文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单独面试。
3.复语考生必须参加复语测试,考试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复语测试(满分5分)为口试。复语测试成绩达到3分的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同时取消其复语资格,但保留其作为非复语考生的资格。
4.能力测试的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考生应于15日来校报到),测试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详情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5.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增设体育科目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15日。具体测试项目为:男子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游泳;女子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游泳。考生任选一项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能力测试。合格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8年版)》为依据;其中游泳为我校自设项目,合格标准为任选一种泳姿或多种泳姿在7分钟内连续游200米。
8确定能力测试结果
1.能力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
能力测试总分达到30分且外语口试和中文面试成绩均达到15分的考生为“合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考生为“不合格”。
2.能力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凡未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9综合评价成绩算法
能力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能力测试两个方面的成绩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值按7:3的比例加总。
10填报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