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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06 09:45:26网络整理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65年,1999年成为重庆第一所高职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俗称全国就业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俗称全国创新创业50强)”,连续两届评为“全国服务贡献50强高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连续两届蝉联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在2017年广州日报发布的高职高专排行榜上,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1358所院校第七、西南第一,创造了重庆高校在全国排名中的最好成绩。在华东师范大学高职院校科研竞争力排名中,学校位列200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第8名,居西南地区之首。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 2016年96.97%、2017年96.47%。2018年96.47%

  第九条  办学成果:

  ◆全国一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 全国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 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院校

  ◆ 国家级众创空间

  ◆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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