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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9-04-06 16:32:02网络整理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3年,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院。

  一、组织保障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阅卷、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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