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简章
2019-04-07 11:55:00网络整理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简章
为确保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8〕43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二、办学层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5)。
四、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我院2019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人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学费及有关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南政价[2013]11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