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9-04-07 15:02:37网络整理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北京大道南段

  第十条  办学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单招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下设考务、录取、督查、保卫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的范围、对象、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省。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

  (三)招收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9年对口升学报名的学生,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在招收范围。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1600人,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3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56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八人间400元/人.学年。

  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六条 考生相关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