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2)
2019-04-07 15:40:43网络整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各教学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七条已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详见招生计划表。同时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专业,依据报考生源情况,本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至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九条志愿填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考生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9日9:00至3月22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学校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知识综合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考试时间
1、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0:30(全体考生参加,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知识综合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下午1:00至3:30(中职考生及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再参加)
(二)考试地点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路校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5号)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科类不同分别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取5门课程的等级成绩,折算分数相加计为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文科生选取: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和地理;理科生选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折算分数为56分、48分、35分、10分,总分为280分。
(2)中职考生和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基础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满分28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招考生)
主要考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职业倾向、职业潜质等,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20分。
3、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
主要考察中职毕业生中职阶段所学习的专业技能,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20分。
4、技能竞赛成绩认定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实施技能竞赛成绩赋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8日至29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在中职学校出具的获奖证明,到学校郑东新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 |
获奖等级 |
认定分值 |
备注 |
省级职业技能大赛 |
三等奖 |
10分 |
出具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等奖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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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考生如有多项赋分,最高赋分到15分截止。 |
(四)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