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2)
2019-04-07 16:15:58网络整理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计划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专业报考要求、计划
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填报专业志愿及录取规则
1.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志愿填报。
2.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不设加分项,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工学院(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一、文化课考核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各类考生采用同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18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二、职业潜质综合素质面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分值: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