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07 16:43:56网络整理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11828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中澳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第十条 学校概况: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6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学校获得“河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河南省首批高职高专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