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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学专业最新介绍

2019-04-09 21:09:35网络资源

  治安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学、治安管理学、户政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侦查学、行政管理
 
  开设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黑龙江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广东商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标签:大学专业 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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