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简章(2)
2019-04-10 10:07:02网络整理
五、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测试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六、录取办法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按从高到低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语数外文化测试总成绩达到120分。
(二)录取总分: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五)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2、申请调剂的考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调剂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从高到低录取。
(一)调剂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三)凡参加调剂考生文化测试总成绩达不到120分,学院不予录取。
(四)学院根据以上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