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19-04-11 20:48:47网络整理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省文化联合测试,选拔优秀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招生计划
最终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4日。
3.报名网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月22日—24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
3月16日—17日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
3月18日 |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
4月10日 |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4月25日前 |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
4月28日 上午9:00-12:00 |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申请调剂 |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
4月29日17:00前 |
网上公布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四)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予以加分录取:
加分政策 |
分值 |
备注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5分 |
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10分 |
|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10分 |
|
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