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2)
2019-04-12 08:20:29网络整理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15日后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 |
2月22日-24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 |
3月16日-17日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
3月18日 |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 |
4月1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
4月25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27日下午 |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8日 |
28日上午9点至12点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 |
4月29日 |
确定申请调剂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30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录取结果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申诉将及时回复,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517-80329937,邮箱:hywxjw@163.com。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高职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517—80329959 80329960 (兼传真)
80321300 80321399
18305238050 18305238070
联 系 人:祁老师、岳老师、胡老师
通 讯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科技路9号 邮编223005
学 校 网 址:www.jsc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jscn.edu.cn
招生咨询邮箱:hl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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