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4)
2019-04-16 16:09:12网络整理
八、录取
1、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艺术成绩达最低控制线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模特与礼仪专业考生,面试成绩成绩达线,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6、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7、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
学籍库。
8、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
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8378468
举报信箱: 学院行政楼一层
电子信箱:jj_qzy@163.com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二、申诉渠道
考生如在考试、录取中发现有作弊、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0351-8378468
电子邮箱:jj_qzy@163.com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大昌南路17号
邮 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7
传 真:0351-2029066
网 址:http://www.sxq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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