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3)
2019-04-16 16:47:34网络整理
九、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于4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于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方面进行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49-6660001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口西侧 邮编:036002
联系电话:0349-6660003 6660198
学院网址:http://www. sz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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