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17 22:01:59网络整理
遵义师范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师范学院2019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中段
学校简介: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红色圣地,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拥有百年教学历史的学府。学校位于新蒲新区大学城中心,规划用地2100亩,其中已完成北区建设1000亩,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146人,专任教师80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7人,硕士学位教师478人,教授151人,副教授职称400人,双师型教师95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6人。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2011年成为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013年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获批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学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2019年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⒈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招生工作举报及监督电话:0851-289262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19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