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19-04-19 07:59:03网络整理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生源地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西安市咸阳市 宝鸡市铜川市商洛市 |
第一批3月15日—17日 第二批3月19日—25日 |
学校教学楼B区标准化考点 |
招生办 |
029-38114101 |
汉中市 |
3月15-18日 |
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 |
王老师 |
18009297081 |
榆林市 |
3月15-18日 |
榆林市榆林学院 |
白老师 |
15529986568 |
渭南市 |
3月15-18日 |
渭南市三贤中学 |
同老师 |
15686266656 |
延安市 |
3月15-18日 |
延安大学 |
郭老师 |
18292981883 |
安康市 |
3月15-18日 |
安康市第二中学 |
李老师 |
15029103556 |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专科层次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在以上考点和学校均可以进行;文化基础课考试在学校考点进行考试日期为3月18、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四条 考核成绩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后满分为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判满分为150分,由陕西服装工程学校统一组织测评。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将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计入。
2.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成绩占150分,测评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一份综合卷,主要考察语、数、外的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专业素养测评及个人综合面试各占75分。
第十五条 我校于4月4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后,并在陕西服装工程学校招生网(http://zhaokao.sxfu.cn)上对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报到注册。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12:00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并现场确认,逾期不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省招办备案。2018年4月16日至17日,学校将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在省招办办理正式注册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九条 招生监督
学校纪委为综合评价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
学校奖学金:4000元/年。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2、学校专业优秀奖学金: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实行专项奖
励,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3、校内专项奖学金:学校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对于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标准为800元—1500元。
4、企业奖学金:此项奖学金金由校企合作单位赞助,如东蒙集团、迪尚集团、如意集团、505制药厂、斯卡雷.博德制衣有限公司等,按1000元、800元、500元不同等级标准发放。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为500—15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包含国家助学金35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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