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2)
2019-05-23 17:36:01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三)身体检查
报考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2019年7月22日-26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到当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8月2日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办,存入考生个人报名档案袋。
三、招生计划
2019年8月1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统筹考虑各高校计划完成情况、培养能力、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依照高校申请,下达分校、分类别、分专业计划。针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三部分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部分面向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国控专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招生。
四、志愿填报
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每个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填报志愿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将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未被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项志愿。
五、测试形式和内容
2019年8月31日,各高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形式和办法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请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7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报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纸质文件盖学校公章)。
六、录取及报到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各高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高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高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高校应于2019年9月15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9月20日左右,各高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时间由高校确定。
七、第二次报名
2019年10月份,为退伍军人再组织一次扩招报名和考试录取,程序和要求与第一次基本相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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