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05-24 10:55:42阳光高考
厦门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校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019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学制五年)、口腔医学(学制五年)、精神医学(学制五年)、麻醉学(学制五年)、预防医学(学制五年)、康复治疗学(学制四年)、护理学(学制四年)、助产学(学制四年)、药学(学制四年)、中药学(学制四年)、生物制药(学制四年)、海洋药学(学制四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四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四年)、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学制四年)。
★其中临床医学(学制五年)除统招外,另面向福建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招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定向生,具体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所有专业性别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