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2:34:04阳光高考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 13012
学院全称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性质 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秉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为目标,建立了开放创新强校模式,累积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的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学院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为空军部队、原公安消防部队、陆军、战略支援部队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院是“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人才试点院校,分别与鲁东大学、潍坊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衔接培养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层次人才。
学院占地1037亩,现有奎文校区和滨海校区,总建筑面积220669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8.1万余册,在校生1.2万余人;已建成计算机、电子、机电一体化、会计、电子商务、物流、商贸管理、语言等高标准的一流实验实训室110个,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8000台套,建立校外实训基地90个,建立了校园无线网络系统、教学辅助平台(LS),实现了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学院紧密结合国家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积极参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紧跟区域经济发展大势,围绕产业设专业,以电子信息类专业为龙头,向其他专业渗透融合,形成了软件技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财经、商管、航空等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群。学院以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为主线,坚持以“二元融入、三线贯穿”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实践教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学院积极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实施项目教学法、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着重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技术型和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学院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岗位快、发展潜力大而深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