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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6:31:44阳光高考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8月10日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办学沿革: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建校于2005年,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院。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68.2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74.75万元,纸质图书115.44万册;建有“日照市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00余家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充分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要。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1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

  培养模式:学院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自办学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脚踏实地、放眼世界,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努力为社会培养急需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日照市外向型经济研究基地”“日照市外语外宣研究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100余项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招生办公室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标签:2019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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