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9-05-24 17:41:26阳光高考
2019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558(国际)
学院简介: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院行政隶属云南省教育厅,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和部分专业考试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9年学院23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九条 招生专业: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网络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音乐表演、乐器制造与维护、声像工程技术、戏剧影视表演、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播音与主持、文秘、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舞蹈表演、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体育艺术表演、婚庆服务与管理。部分专业有省外招生计划,具体的计划以各省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