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8:53:37阳光高考
青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相关规定和《青海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层 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5、学校特色:青海大学(国标代码为10743)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6、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697 传 真:(0971)5310697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网 址:http://www.qhu.edu.cn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青海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2、青海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计划调整原则: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4、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5、藏医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6、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只招收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业(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考生。
7、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9、上海市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服从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10、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省级专项计划(含藏区专项计划、生态专项计划、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