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1:36:41阳光高考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果园街217-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13200元/学年;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3800元/学年;
社会工作、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6200元/学年;
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16800元/学年;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19200元/学年;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260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138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6800元/学年。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