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6:32:45阳光高考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招生工作基本思路 ,规范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名称: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50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原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邮编150025
学院网址:http://www.hljitpc.org.cn
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培养信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被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主要类别: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黑龙江省中职升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应试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通过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公示录取结果等信息,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八条 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坚决执行招委会的各项决议。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院招生章程及学院招委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院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