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0:20:55阳光高考
湖南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信息学院
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国际代码:13836
办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工业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19年学校共有22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8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八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专科无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