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19-05-26 15:26:50阳光高考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主管单位:毕节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毗邻金海湖湿地公园,于2018年1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学校标识码4152014648。学院是由毕节市人民政府主管,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科门类以工科为主,在校生规模为6000人。学院占地面积452亩,一期已完成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行政办公、会议、体育馆用房7.18万平方米。在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32人,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18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50人,正高级职称5人,高级职称59人,双师型教师65人。学院校园环境优美,生活设施完善,文体场馆健全,现拥有5个校内专业实训基地,配备了与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设施,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质的环境和条件。学院下设五个系部。
第四条院校全称: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464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51700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成立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请参照《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