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6:01:13阳光高考
河北体育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含单招、“3+4”转段、专接本)、“3+2”转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体育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1236。
1984年4月,河北体育学院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体育专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的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河北体育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单招、“3+4”转段、专接本)、“3+2”转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本科(含单招、“3+4”转段、专接本)、“3+2”转段招生工作;招生考试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整个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五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体检工作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2019年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学院不预留计划。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五章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原则及办法如下:
1、文史理工类: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达到河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含省内优惠),根据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含省内优惠)成绩相同者,依次比对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和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达到河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含省内优惠),根据志愿先后顺序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专业清、志愿清原则。若总分(含省内优惠)成绩相同者,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和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休闲体育专业):
考生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专业清、志愿清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文化(含加分)成绩都相同者,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